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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350t碳化硅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6979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3-03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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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350t碳化硅
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350t碳化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350t碳化硅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王仙镇司徒村大王庙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建发特陶碳化硅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位于醴陵市王仙镇司徒村大王庙组,建设“年产350t碳化硅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加工区、窑炉区、烘干区等主体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储运工程;配套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年产碳化硅3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配料、搅拌工序均加入适量的水,产生的粉尘较少,呈无组织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本项目窑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窑炉废气集中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用水均依托于周边农户,不在厂区内设置卫生间等,本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运处理;废液压油均密闭桶装暂存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