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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1000台日能机电项目重大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13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1000台日能机电项目重大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1000台日能机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1000台日能机电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址

醴陵市浦口镇花椒村石子塘组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创兴日能机电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位于醴陵市浦口镇花椒村石子塘组现有厂区内,进行年产11000台日能机电项目重大变动,本次变动不新增用地,于现有项目区调整平面布局,增设前处理+喷粉工艺,对部分自有产品(占比20%)进行喷粉表面处理,不对外加工,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能维持原有批复3000台/年日能机电大件半成品(外壳)、8000台/年日能机电小件半成品(外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生产线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部分回用于槽液调配,其余部分经污水收集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运至醴陵市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沿用原有批复依托临勇敢机械厂既有环保设施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喷塑房配套粉尘自动回收系统(2套布袋除尘系统),回收的粉末重新利用,未被回收的极少量粉末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供热,属于清洁能源固化有机废气经回风系统回风“二次燃烧”后少量有机废气同燃烧废气一并经降温后物料进出口呈无组织排放;切割机加、打磨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比重较大,主要沉降于车间内定期清扫;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灶头标准;无组织废气经排气扇、车间通风后逸散,厂界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厂房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标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及辅助设备,经厂房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地面清扫金属碎屑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工艺回收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槽渣、废隔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