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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年产400t碳化硅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年产400t碳化硅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年产400t碳化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年产400t碳化硅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浦口镇冷水村冷水组

建设单位

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拟投资200万,在醴陵市浦口镇冷水村冷水组,建设醴陵市华恒特种陶瓷厂年产400吨碳化硅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区、成型区、烘干区、烧成区、包装区、质检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原料堆放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碳化硅4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配料、搅拌工序均加入适量的水,产生的粉尘较少,呈无组织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窑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窑炉废气分别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用水均依托于周边农户,厂区不设食宿不设置卫生间等,故本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厂房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边角料不合格品以及员工的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