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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嘉树镇渗泉村

建设单位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位于醴陵市嘉树镇渗泉村,新建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2118.2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搅拌车间、破碎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材料仓库、产品暂存区等储运工程;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原料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原料装卸和投料产生的粉尘以及破碎、打砂(二次破碎)、粉碎、搅拌、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等。粉尘采取及时清扫,原材料仓库进行全封闭,原料入棚堆放,原材料仓库顶棚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生产车间全封闭以及地面硬化,做到防风、防雨、防渗并定期清洁、洒水抑尘破碎机、雷蒙机、打砂机、振动筛分别设置集气罩,并各自安装一台脉冲除尘器进行除尘,通过采取上述各种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喷淋;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和农林施肥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左右。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半下沉式(下沉8m)安装,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再通过厂房隔声、绿化消吸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