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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东富大道旁

建设单位

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泰鑫瓷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位于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东富大道旁,建设陶瓷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本项目租赁醴陵市千汇实业有限公司空地新建一栋厂房,共2层,占地面积11806m2,新增一条年产600万件日用瓷及酒瓶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40m素烧辊道窑、一条50m烤花窑、4座27m3抽屉窑及自动注浆机线、烘房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及酒瓶6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烤花窑烧成废气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废气经等离子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窑炉烧成废气采用天然气作燃料, 辊道窑抽屉窑烧成废气,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12月12日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现有企业和新建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过专有管道排入东富大道城市污水管网,再进入醴陵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80%回用,20%外排),经过专有管道排入东富大道城市污水管网,再进入醴陵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企业废水总排口”间接排放标准另:现有项目酒瓶区生产废水由通过车间污水沟/污水管进入千汇公司外委进行处理变更为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过专有管道排入东富大道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醴陵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一般固废废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瓷废耐火材料收集外运作填路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外售至电瓷厂作生产原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