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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8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

建设单位

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贵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紫荆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300万元,于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建设D级玩具类烟花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506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1级建筑物、1.1-2级建筑物、1.3级建筑物、其他建筑物等主体工程;原辅材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D级玩具类烟花10.7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机械蘸药区清洗地面废水二级沉淀池1#~二级沉淀池2#充分沉淀后回用;装药、混合区清洗地面废水溢流至二级沉淀池3#充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称药车间清洗地面废水二级沉淀池4#充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或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大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称药、装药混合粉尘经自然沉降、地面清洗的措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晨光花封口、调湿药工序酒精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示标牌。项目产生的废纸屑及边角料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沉淀池底泥、含火药类废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送往应急部门指定场所进行销毁;原材料废包装物等含危化品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