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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年产3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1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年产3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年产3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年产3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金石村(总厂)、五里墩村(一厂)、万宜村万宜路69号(二厂)

建设单位

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鸿鑫陶瓷制造厂拟投资2800万元,在湖南省醴陵仙岳山街道金石村(总厂)、五里墩村(一厂)、万宜村万宜路69号(二厂)建设年产33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8588.3m2其中总厂占地4790.11m2,一厂占地面积为2844.5m3,二厂占地面积953.69m2。项目三个厂区主体工程分别包括原料堆场、制泥制釉车间、制模车间、成型车间、烧制车间、烤花车间、镀钛区、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三个厂区分别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日用陶瓷33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三个厂区均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烧成窑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烤花窑废气经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原料堆场、制泥车间采取洒水降尘、地面清洗等措施控制扬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三个厂区生活废水分别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林灌溉。总厂含釉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会同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三级絮凝沉淀处理后,80%回用于生产,20%外排;一分厂、二分厂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三个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厂房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三个厂区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三个厂区工业固废分别进行合理化处置。废包装、废花纸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的方式处理,废坯可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瓷等不合格产品作为筑路材料, 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