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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纸箱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06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812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5-06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纸箱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纸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纸箱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李畋镇凤形村新塘组128号 |
建设单位 | 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祥凤纸箱包装厂总投资100万元,位于醴陵市李畋镇凤形村新塘组,建设纸箱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02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的生产厂房,设置印刷区、钉箱区等主体工程;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纸箱7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过程所产生的有机废气量很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排气扇通风换气,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本项目对厂区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印刷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最后产生的浓缩废水回用于油墨调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厂房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纸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水性油墨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印刷版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原厂家回收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