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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07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8634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6-07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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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
- 状 态:
2023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醴环评表〔2023〕55号 | 醴陵市马恋硅质焦化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醴陵市马恋硅质焦化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45000吨焊接辅料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55号醴陵市马恋硅质焦化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45000吨焊接辅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
2 | 株醴环评表〔2023〕56号 |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 株醴环评表〔2023〕56号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审批意见 |
本公示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