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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醴陵市力陶瓷业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03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醴陵市力陶瓷业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醴陵市力陶瓷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醴陵市力陶瓷业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企石村红星组

建设单位

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健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力陶瓷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位于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企石村红星组建设醴陵市力陶瓷业建设项目项目租赁原醴陵市天博瓷厂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4157m2,总建筑面积为384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印刷车间、白胎车间、贴花车间、烤花窑车间、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宿舍、食堂等辅助工程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印花纸80万张(用于烤花瓷生产)、日用陶瓷300万件(其中200万件用于生产烤花瓷,100万件外售)、烤花瓷7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厂区雨水沟收集后,利用自然地形就近外排入边水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灌溉生产废水经过调节池、电解反应池、沉淀塔、过滤器、臭氧消毒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印刷车间密闭,印刷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两层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烤花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梭式窑烧成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DA005;无组织粉尘由车间半封闭式阻隔处理。花纸生产印刷废气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标准;烧成、烤花废气有组织排放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烤花窑废气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纸料、废花纸、普通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坯料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利用;废石膏模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瓷用于筑路材料;生产废水污泥定期清理后,送砖瓦厂利用;显影废液、沾有颜料油墨的废抹布、颜料油墨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