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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0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9170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7-03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 |
建设单位 | 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800万元,位于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租赁巨力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已有厂房及办公楼,建设1座120#圆窑(隧道窑),项目总占地面积6800m2,建筑面积4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有生产车间建筑进行改造,将1间砖混结构车间改造成炉窑车间及成品仓库,将1间钢架结构大棚改造成原料仓库及成型车间;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气、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耐火砖制品8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林和绿化施肥;生产混料工序用水经干燥、烧成工序全部蒸发,不产生废水。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炉窑采用天然气,炉窑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湖南省涉工业炉窑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陶瓷窑类限值要求后,经15米高及以上排气筒排放;项目密闭筛分,投料、拌料、出料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应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控制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配料;筛分、混料、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清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