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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生产项目(醴陵市恒新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生产项目(醴陵市恒新

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生产项目(醴陵市恒新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生产项目(醴陵市恒新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变动)

建设地址

醴陵市船湾镇增加滩村

建设单位

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恒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位于醴陵市船湾镇增加滩村,进行醴陵市恒新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变动,项目总占地面积845333m2,总建筑面积22088m2,共384栋建构筑物改建一条组合烟花自动化装药生产线(无亮珠);改建两条机械组装线;改建一条吐珠类生产线;增建8栋成品库和4栋药物库;同时对1.3级工(库)房和1.1级中转工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房进行改建。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组合烟花类(B、C)级50万箱、吐珠类(B、C级)产品15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粉碎、装药混合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车间阻隔、定期清洗地面及操作平台,装药车间安装喷雾设施等措施,减少粉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少量调湿药、烘干酒精挥发产生的VOCs经大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车间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外排。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林、绿化灌溉,不外排;装药、粉碎车间地面、工作台清洗废水,经各区域末端废水沉淀池(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喷雾水蒸发损耗。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车间的机械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的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距离居民点较远,产品试燃放噪声属于瞬时噪声,且燃放时间一般为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休息,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妥善安全处置,其中化工原材料的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含火药废渣和沉淀池底泥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