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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3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2023年10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醴环评表〔2023〕94号

醴陵市船湾镇卫生院

醴陵市船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4号醴陵市船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2

株醴环评表〔2023〕95号

醴陵市明月镇卫生院

醴陵市明月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5号醴陵市明月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3

株醴环评表〔2023〕96号

醴陵市枫林镇中心卫生院

醴陵市枫林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6号醴陵市枫林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4

株醴环评表〔2023〕97号

醴陵市李畋镇卫生院

醴陵市李畋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7号醴陵市李畋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5

株醴环评表〔2023〕98号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8号醴陵市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6

株醴环评表〔2023〕99号

醴陵市孙家湾镇卫生院

醴陵市孙家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99号醴陵市孙家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7

株醴环评表〔2023〕100号

醴陵市左权镇卫生院

醴陵市左权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00号醴陵市左权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本公示自2023年10月13至2023年10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