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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强顺引线厂引火线生产线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强顺引线厂引火线生产线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强顺引线厂引火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强顺引线厂引火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王仙镇三狮村林湾组

建设单位

醴陵市强顺引线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创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强顺引线厂总投资800万元,位于醴陵市王仙镇三狮村林湾组建设引火线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45 亩,建筑面积5435 平方米,总设计建筑工房153 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1 级建 筑物1.1-2 级建 筑物1.3级建 筑物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皮纸引20000万m、安全引16000万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称料、机械药混合、湿法制引、湿法制引芯、湿法制带引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在室内进行,严格规定一次性用药量,减少粉尘产生量;装药工房以操作间围墙将粉尘阻隔在操作间范围以内,定时清洗操作平台与工房地面,减少粉尘产生量;产品试放、余药销毁通过严格控制试放量和频次,远离居民点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漆引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油漆,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称料、机械药混合等工房四周设置截水沟,工房前设置沉淀池,沿道路铺设污水管道,末端设置废水沉淀池(三级沉淀),沉淀后回用于工房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四格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长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废油漆桶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含火药废渣、沉淀池底泥,定期送至应急部门指定的余药销毁场地销毁处理废纸屑及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