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08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醴环评表〔2023〕110号

醴陵市枫林镇枫林卫生院建设项目

醴陵市枫林镇枫林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0号醴陵市枫林镇枫林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2

株醴环评表〔2023〕111号

醴陵市板杉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醴陵市板杉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1号醴陵市板杉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3

株醴环评表〔2023〕112号

醴陵市均楚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醴陵市均楚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2号醴陵市均楚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4

株醴环评表〔2023〕113号

醴陵市浦口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醴陵市浦口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3号醴陵市浦口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5

株醴环评表〔2023〕114号

醴陵市王仙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醴陵市王仙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4号醴陵市王仙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6

株醴环评表〔2023〕115号

醴陵市兆和医院有限公司百信医院

醴陵市兆和百信医院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5号醴陵市兆和百信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7

株醴环评表〔2023〕116号

醴陵市兆和医院有限公司

醴陵市长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3〕116号醴陵市长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本公示自2023年11月8至2023年11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