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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瓷用花纸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1868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12-05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瓷用花纸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瓷用花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瓷用花纸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艺瓷路101号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嘉盛印务有限公司总投资400万元,位于醴陵市国瓷街道陶瓷科技园艺瓷路101号,建设瓷用花纸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室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瓷用花纸120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本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30%回用于生产,70%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依托湖南一骏瓷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墨、封面油、印刷有机废气。调墨、封面油、印刷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座减振和厂房、围墙隔声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间及危险固废暂存间,按规定设立标识牌。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颜料、调墨油、封面油包装材料、洗网水、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UV光管、废显影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件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