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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鞭炮生产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鞭炮生产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鞭炮生产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鞭炮生产项目变动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李畋镇凤形村、石溪村

建设单位

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位于醴陵市李畋镇石溪村、凤形村,进行醴陵市弘满天花炮有限公司鞭炮生产项目变动,项目总占地面积260亩,建设厂房95栋。其中主厂区建构筑物55栋,占地面积150亩,金鸡工区建构筑物40栋,占地面积11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无药材料库、包装车间、结鞭中转车间、各类生产车间、成品库、化工原材料库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爆竹类8万箱、玩具类(线香型/晨光花电光花)6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配料、装药、结鞭、封口等加工环节产生的粉尘等废气。装药车间以操作间围墙将粉尘阻隔在操作间范围内,定时清洗操作平台和地面;结鞭粉尘经集气装置+排气管道+水浴除尘处理后,进入水浴除尘水池措施进行污染控制,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金鸡工区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配料、装药、封口等加工环节产生的粉尘,酒精挥发产生的VOCS等废气。通过在室内进行操作,严格规定一次性用药量;装药车间以操作间围墙将粉尘阻隔在操作间范围内定时清洗操作平台和地面加强通风措施进行污染控制。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组织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处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主厂区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绿化灌溉,不外排;装药车间操作台面和地面的清洗以及仓库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金鸡工区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绿化灌溉,不外排;装药车间操作台面和地面的清洗以及仓库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85dB(A)左右。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通过厂房隔声、远距离衰减、周围土坡绿化消吸声后,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废纸屑含火药类废渣及化工原材料包装物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底泥自然干化,定期送至余药销毁地销毁废纸屑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含火药类废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至应急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销毁化工原材料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后,固废经收集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