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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李畋镇塘坊村岸子组

建设单位

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新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位于醴陵市李畋镇塘坊村岸子组,建设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1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66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压车间、锅炉房、破碎车间等主体工程;仓储间、材料车间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不同规格的烟花模压外筒40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模压废气处理设施用水经沉淀清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汇入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菜地浇灌施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模压废气经封闭式模压车间+集气罩+4套生物酶水喷淋设施处理后,分别经4 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模压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烟气采用炉内脱硝设施(SNCR)+旋风除尘器+分仓清灰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4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混料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设置封闭式混料区域、管道螺旋输料以及加强管理加以控制,厂区地面采取洒水喷淋的方式以减少扬尘,定期清理收集厂区积累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模压生产;破碎粉尘通过破碎机设置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于封闭式车间内沉降,洒水降尘,每天工作结束后清扫地面沉积粉尘,收集后粉尘回用于生产;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墙体隔音、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收集的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模压外筒产品,经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沉渣作为肥料用于园林种植;一般材料的原料的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锅炉和模压机日常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含油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