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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爆竹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3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爆竹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爆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爆竹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东富镇莲石村大坪组

建设单位

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创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购买位于醴陵市东富镇莲石村大坪组的原醴陵市昇顺鞭炮厂厂房,更名为醴陵市银洲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131亩,建筑面积5713平方米,总设计建筑工房45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类厂房、1.1-1级建筑物、1.1-2级建筑物、1.3级建筑物、机械结鞭/包装厂房、机械装药厂房、机械空筒插引厂房等主体工程;包装材料库、引线库、化工原材料库以及成品库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爆竹类(C)级产品8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粉碎工序、装药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装喷雾除尘装置处理;操作在室内进行,严格规定一次性用药量,操作间围墙将粉尘阻隔在操作间范围内,定期清洗操作平台与车间地面;机械结鞭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装置+喷雾除尘+排气管道等措施处理;产品试放、余药销毁通过严格控制试放量和频次,远离居民点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粉碎、装药、机械结鞭工房清洗地面、工作平台冲洗废水、盛装容器清洗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并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喷雾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种植及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及生产管理等措施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产品试放通过严格控制试放量和频次,远离居民点、选用白天工作时间等措施,且为瞬间噪声,对周边的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纸屑废纸筒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含火药废渣、沉淀池底层污泥收集后,定期送至应急管理部门指定的余药销毁场地销毁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