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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 RDF 燃料棒、4.5 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28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RDF燃料棒、4.5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RDF燃料棒、4.5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RDF燃料棒、4.5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石亭镇永红村

建设单位

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为600万元,位于醴陵市石亭镇永红村,建设年产3.5万吨RDF燃料棒、4.5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3.5万吨RDF燃料棒、4.5万吨RDF煤泥、1500万块透水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林和绿化施肥。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RDF压块成型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污泥贮泥间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RDF燃料棒、RDF煤泥生产线及透水砖生产线的上料、破碎、筛分、搅拌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喷雾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装卸粉尘经原料间三面围挡、上设顶棚、地面硬化后,采取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牌。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不外排厂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