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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醴陵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境内:荷叶塘水库船湾镇四方社区老贯冲水库:左权镇玉皇阁村沟形湾水库:船湾镇狮力村藕塘水库:沈潭镇鳌仙村上灌塘水库:明月镇湾富村石塘水库:明月镇湾富村双鸭坡水库:明月镇大障村新塘水库:茶山镇石均塘村大塘水库:浦口镇花椒村东塘水库:王仙镇灌冲村桨叶塘水库:王仙镇三狮村龙塘水库:阳三石街道伏龙村卫星水库:泗汾镇枧上村军山水库:均楚镇大垅洲村宋家冲水库:均楚镇长午新村杨石塘水库:均楚镇黄田村龙龟山水库:明月镇贺家桥社区寺冲水库:明月镇云岩社区

建设单位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总投资约3843.33万元对位于醴陵市境内的18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涉及醴陵市船湾镇、左权镇、沈潭镇、明月镇、茶山镇、浦口镇、王仙镇、阳三石街道、泗汾镇、均楚镇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用房和施工临时辅助建筑工程;配套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污染防治工作措施通过水库大坝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加固改造处理措施,从而提高水库运行的安全系数,正常发挥其功能,使其保护大坝下游人民生活安全稳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是项目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拦蓄施工过程中流失的水土保护表土,减少植被破坏工程结束后,临建设施全部拆除并进行复垦,恢复原貌及其建设用地性质。二是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和减少裸露面的暴露时间;不能避免时,雨季施工做好防、排水工作并采用在裸露面覆盖彩条布的措施。三是对土方、建筑垃圾及时利用,不得长时间堆置。四是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乱砍乱伐五是拆除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粉尘污染;不喧哗、不暴力拆除以减少拆除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禁止施工期间的固体投入水中,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河内的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

(2)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生产区洒水降尘各类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地运料车辆采用密闭式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道路加强洒水抑尘

   (3)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做好雨污分流。选择枯水期施工,放空水库至死水位,减少对水体的扰动作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在基坑中设若干串行集水坑,向集水坑中投加聚丙烯酰胺絮凝剂,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一旦发生设备漏油事件,应快速妥善处理,及时采用沙土覆盖合理选择施工工期,避免在雨季施工以防造成水污染

   (4)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为施工噪声,采取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结束后,基本不会产生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