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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0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2024年10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醴环评表〔2024〕63号

湖南中匠贸易有限公司中匠烟花仓储项目

湖南中匠贸易有限公司

株醴环评表〔2024〕63号湖南中匠贸易有限公司中匠烟花仓储项目审批意见

2

株醴环评表〔2024〕64号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

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株醴环评表〔2024〕64号湖南中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原料生产建设项目变更

本公示自2024年10月9至2024年10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