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24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醴环评表〔2024〕80号

湖南万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湖南万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功能性衬布(衣用)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4〕80号湖南万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功能性衬布(衣用)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2

株醴环评表〔2024〕81号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4〕81号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3

株醴环评表〔2024〕82号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000 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4〕82号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000 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

本公示自2024年12月24至2025年1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