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件高端日用瓷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7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0074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5-01-07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件高端日用瓷
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件高端日用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件高端日用瓷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板杉镇长坡口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耀瓷业有限公司投资12000万元,租赁位于湖南省醴陵市板杉镇长坡口村的原醴陵荟萃瓷业有限公司原有厂房,建设一条年产20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线,项目占地13197.1平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型车间、烧成车间、制泥车间等等主体工程;产品仓库、原料贮存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日用陶瓷20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理,不得混排。制釉废水经制釉废水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和其他工序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总沉淀池,再经过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附近无名小溪。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烧成废气,修坯废气、石膏搅拌粉尘、食堂油烟等。项目烧成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辊道窑烧成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梭式窑烧成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烧成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地标《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标4中排放限值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采用干修坯方式,修坯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石膏搅拌工序位于厂房内,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中厂界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后,高于屋顶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废石膏模、废瓷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或者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