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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10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16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5-04-10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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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
- 状 态:
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醴环评表〔2025〕17号 | 醴陵市鼎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醴陵市鼎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5〕17号醴陵市鼎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审批意见 |
2 | 株醴环评表〔2025〕18号 | 醴陵市金辉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 | 醴陵市金辉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年产10万箱烟花改建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5〕18号醴陵市金辉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年产10万箱烟花改建项目意见 |
3 | 株醴环评表〔2025〕19号 |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5〕19号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
本公示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