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部门

醴陵市统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访问: 作者:市统计局 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2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统计数据12条、数据解读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市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公开的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终审后再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明确信息报送数量和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醴陵市统计局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充分利用“醴陵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部门动态,以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法治宣传。

(五)监督保障。

加强网站日常监管,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体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信息公开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一如既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加大统计分析、专题研究力度,充实信息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好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