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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访问: 作者: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株洲市及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布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大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涵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28号,邮编:412200,电话:2328364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队坚持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醴陵警方”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一是优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管理政策法规、交通管制措施、交通违法记分及处罚标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流程、事故处理程序、暂扣车辆信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等,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发布信息37条。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修订完善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各环节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在做好网站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动态信息、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指南,增强公开的互动性和覆盖面。

(二)依法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各个环节。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5年度,大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明确各机关单位、中队信息报送和公开责任,确保生成的政府信息准确、完整。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注销了“醴陵交警”微信公众号,只通过“醴陵警方”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规范文件公开管理。对大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更新和清理。

(四)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栏目设置合理、信息发布及时。优化大队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提升新媒体平台运维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和用户体验。

(五)着力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安宣、车管、事故处理等相关业务单位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04

+73209

90113(车驾管89505、占道施工27、校车标牌5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662

-10330

9332(事故认定书9161,禁区通行证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005

-62750

172255

行政强制

914

+293

12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55万元

+13.663万元(104.213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8次

124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5年度,我大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内容的精细化、便民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有时较为单一,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通俗易懂方式进行解读有待加强;部分业务信息的公开标签化、检索便捷性有待优化。二是新媒体平台互动服务功能有待深化。在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便民查询、互动交流方面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线上服务与线下业务的融合度可以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预见性和规范性仍需加强。虽然尚未收到申请公开办理事项,但随着社会的变化,提前研判、内部协同办理机制需在实战中予以检验,促进有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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