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醴文创办发〔2017〕3号
关于印发《2017年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办法》(株文创发〔2016〕2号)和《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办法》(醴文创发〔2016〕2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度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度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细则
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附件:
2017年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 考评计分标准 |
B类指标考核(10分) | 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 | 1、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考核办法》(醴文创发〔2016〕2号)和《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全面建成和完善镇(街道)文化站建设,8月评估前实地考察不达标的扣2分。 2、文化站全年组织开展六次以上较大文体活动,按季度报送活动资料,一个季度必须完成两次活动,通过材料审核,少一次活动的扣0.5分。到8月份评估前完成全年6次活动指标,资料不合格扣2分。 3、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按照“七个一”标准建成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家园),实地考察有1个村未挂牌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个村(社区)全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文化活动,少一次活动扣0.5分,在8月评估前全部完成指标,未完成的扣2分。 4、完善人均3平米以上的公共文体面积,按省公共文化平台数据考核,未达标的扣1分。 5、按照每个村(社区)2个的标准建设文艺团队,少1个团队扣0.5分。 6、按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五要求做好文化志愿者注册管理和服务,未完成网上注册的扣1分,未完成服务活动的扣1分。 |
B类指标考核(建议设置分值10分) | 市委宣传部 | 1、组织领导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打造好“文化团年饭”特色服务,资料不达标扣2分。 2、集中打造2个重点剧目或音乐、美术摄影书法优秀作品,向上申报冲击省“五个一”工程奖等重点奖项,资料不达标扣1分。 3、组织全民健身节、广场舞大赛、欢乐潇湘·五彩醴陵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资料不达标扣1分。 |
市编办 | 各镇(街、长庆示范区)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3名以上,材料审核不合格扣2分。 |
市总工会 | 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好文化讲座进机关事业单位活动,切实保障好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料不合格扣2分。 |
团市委 | 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好文化进乡村(社区)服务和青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妇联 | 开展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4次以上。按季度报送活动资料,少一次活动扣0.5分,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标准扣2分。 |
市残联 | 1、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各种特殊人群的文艺活动,按季度报送活动资料,活动少一次扣1分,8月评估前资料不合格扣2分。 2、指导市图书馆设立盲人图书室并开展服务,实地考察未达标扣1分。 |
市科协 | 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料任务表》(醴文创发〔2016〕5号)文件要求,利用自身资源与文化、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三下乡服务活动3次,活动少一次扣0.5分,资料不合格扣2分。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年)》(醴办发〔2016〕24号)文件要求,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4月中期评估前报资料,资料不达标扣2分; |
市经科信局 | 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8月评估前资料不合格扣2分。 |
市财政局 | 提供我市创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需要的资金,保障我市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全省先进水平,未按季度下拨创建资金扣2分,未确保专款专用,挪用创建资金扣2分。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根据《醴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年)》(醴办发〔2016〕24号)文件要求,立项新建市图书馆(规划、选址、设计方案、已动工施工),改扩建市文化馆,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2、立项新建市文化活动中心和城区四个街道办的综合文化站建设,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农业局 | 有序开展农业科技文化服务工作,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教育局 | 抓好校园文化和青少年培育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读书月等文艺活动,与文化部门一起打造“书香醴陵”品牌。按季度报送活动资料,每季度少报一次扣1分,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经科信局 | 全市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服务,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化建设服务,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 市民政局 | 提供和统计好全市最新各镇(街、长庆示范区)面积和人口,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让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享受优质、畅通的公共文化服务。要确保最新数据,以便创建办及时掌握情况。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设立文体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机制,打造高素质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创建周期内,培训、招聘各类文化专业人才15名。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5%。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广播电视台 | 集中打造优秀文艺栏目,推出“醴陵好声音”等精品栏目。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整合文化资源,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按季度报送活动资料,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国土资源局 | 立项新建图书馆和文化馆改扩建、新建市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工程的用地规划工作, 8月评估前资料审查不合格扣2分。 |
市文体广新局 | 1、创建主体责任单位,全面协调各成员单位报送资料,按要求掌握创建进度,力争圆满完成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工作,按季度向市里报送创建进展情况,未达标扣2分; 2、三馆一站的建设工作、免费开放工作,醴陵陶瓷博物馆的建设工作,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 全覆盖工程。通过实地考核和材料审查,未达标扣2分; 3、博物馆、沩山窑、渌江书院、陈明仁故居、李立三故居、耿传公祠等免费开放、文物保护、流动展览和服务工作,资料不合格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