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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冬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9 访问量:次 作者:王肖红 来源:市安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7-01589
- 发文机关:王肖红
- 发布时间:2017-11-29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安监局
- 状 态:
醴安监发〔2017〕59号
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冬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交叉执法
检查工作方案
各镇(街、示范区)安全生产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从12月4日开始对全市证照在有效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采取由局班子成员带队,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已复工企业、突出检查重点的方式,对全市已复工复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交叉执法检查,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执法倒逼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人员及分组
由6位局班子成员带队,从市安监局机关抽调10人,各乡镇安监站8人,组成6个执法检查小组,每组4人。(具体执法检查人员及任务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四、检查对象及重点
对象:已复工复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重点:
1.许可范围为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类生产企业;
2.2016至2017年期间被省安监局、株洲市安监局执法检查通报企业及醴陵市安监局2017前三次交叉执法检查中开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
3.烟花爆竹整顿提升时期,安全条件差、应退未退的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否存在"三超一改"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三库储存是否超量;
(三)1.1级工序的岗位是否定人定岗,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机械设备是否定期进行保养,并留有记录。
(五)粉碎工房是否滞留大量的原材料,是否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合粉碎。
(六)安责险、工伤保险是否在有效期内。
(七)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种管理台账是否齐全,特别是生产或使用黑火药,引火线的企业是否落实产品流向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督促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法。检查必须亮证执法、及时制作执法文书,发现企业存在转包分包、严重"三超一改"等重大违规情况,须依法依规对企业采取降级、立案查处甚至"一案双查"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密切配合。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根据各自的任务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以期达到最好效果。
(四)严肃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禁通风报信,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吃喝宴请,严禁接受红包礼金,对工作过程中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