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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访问量:次 作者:文双双 来源:市应急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9374
- 发文机关:文双双
- 发布时间:2022-07-19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应急局
- 状 态:
醴安发〔2022〕17号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全力防范各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决定在已经部署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5月18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提出以下要求,并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检查推进重要指示批示和部署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3·21”东航航空器坠毁事故和“4·29”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的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逐条逐项对照《醴陵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醴安发〔2022〕16号)中40项工作措施和106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40项工作任务有人抓、能落地、出成效。
三、巩固提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醴陵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醴安发〔2022〕8号),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研究部署、三年行动以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等情况。
四、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市安委会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作出研究部署,在6月底前完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百日攻坚”期间,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组织召开1次以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本行业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和调度推动。
五、严格落实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建立情况作为督导检查必查内容。各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上级交办、下级有关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等进行研究认定,在6月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以备查,按层次上报市安委办,录入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程序,确保在8月底前分类处置到位。
六、全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19号)要求,推动镇(街道)全面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定期不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七、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各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交警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株洲市安全监管执法排名衔接工作,确保在株洲市本系统中排名靠前。市安委办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排名指标体系,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定期排名。
八、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醴安发〔2022〕11号)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强化“百日攻坚”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牵头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带队的市级领导汇报,认真制定方案,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月深入联点单位带队督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参照开展,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1次,掌握一手信息,发现问题隐患。督导检查中,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堵住漏洞、消除盲区,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九、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穿“百日攻坚”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督促所有企业全面深入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综合运用承诺宣誓、监管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倒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十、统筹形成“百日攻坚”行动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提醒、交办等措施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要求走深走实。要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提请市委采取组织措施;对工作失职渎职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要强化宣传引导,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市安委办将在“百日攻坚”期间加密督导频次,开展“四不两直”督导,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提出具体抓落实的硬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相关信息,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文双双,电话:23232275,13973348280(微信同号),邮箱:llsajj@126.com〕。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