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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访问量:次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1236
-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
- 发布时间:2024-03-28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
- 状 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醴有关单位:
清明、五一期间,林区祭祀扫墓、春耕春种、踏青游玩活动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逐级压实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高度戒备,全力预防,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清明节期间,各镇(街道)要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采取党员干部包村、包组、包山头地块的方式,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实做细。各驻点责任单位要按照《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安排表》(附件1)和《2024年清明节期间仙岳山森林公园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安排表》(附件2)要求,配合所联系的镇(街道)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干部职工下到村组、卡点值守,并于4月1日前将人员安排名单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电话:23558119,邮箱:191673672@qq.com)。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和春耕春种活动相对集中的特点,各镇(街道)和驻点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派出宣传车、张贴标语和横幅、在进山主要路口规劝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民众破除燃放烟花鞭炮、焚烧香烛纸钱等祭扫陈旧习俗,树立绿化植树、敬献鲜花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扫新风尚;积极引导农民摒弃烧荒、烧田埂等危险落后耕作方式,防止不规范用火行为影响森林安全,努力营造全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民自觉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清明节期间,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警报,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要组织巡查队伍加大巡查管护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林区林缘危险用火行为;在墓葬区入口设卡并派专人值守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要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和烟花鞭炮厂的防火管理;要逐一落实对失智人群和中小学生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防止玩火弄火成灾;护林员等巡护力量要全员上岗,严格开展管控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园林中心、市民政局、仙岳山街道要加强对仙岳山森林公园、烈士陵园、公墓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基础保障,提升处置能力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遇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响应。各镇(街道)和市森林灭火救援大队要积极备战、靠前布防,及时补充物资,做好装备检修,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务必做到快速出动、重兵投入,全力扑救,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严抓督促落实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严禁脱岗、漏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火情监测力度,全面掌握森林火情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森林火险黄色以上预警信号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下乡进村,对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和各卡点责任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醴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