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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醴陵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访问量: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字体[ ]

 

醴安发〔2024〕5号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醴陵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醴有关单位:

《醴陵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醴陵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株洲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夯实基础,推动安全守底行动走深走实,全力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株洲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着力消除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实现“三坚决三确保”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的指导协调,细化年度目标任务,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科技兴安、行业推动、宣教培训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打非治违”、驻点督导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其他市直部门、驻醴单位,结合职责范围在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市委、市政府已部署开展的“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既定部署持续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 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二十条硬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处罚力度,紧盯涉药作业、防静电措施、厂内运输、余废药物清理、检维修作业、机械设备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等重点关键环节,严厉整治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分包转包、“四超两改”、“三库四防”不达标、产品假大空和非法存储、非法下单、非法运输等顽瘴痼疾;持续推进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全面完成企业对标改造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露头就打。

2. 深化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强化事故多发的国省县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和铁路沿线隐患治理。

3. 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养老院、医院等高风险场所,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连片村寨等老旧区域,全面整治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锁、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隐患。全力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提高三类重点场所逃生和救援能力。

4. 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督促加强市场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燃气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鼓励推进燃气统一配送,推动行业企业整合提升。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5. 深化建筑施工和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突出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隧道桥梁、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等危大工程,塔吊、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拆卸等,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紧盯矿山采空区、瓦斯、水害、提升运输等重大风险,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顶板管理“八不作业”、机电设备安全“七化”措施;加快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盯紧看牢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7.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深化硝酸铵使用、硝化工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

8. 深化工贸行业安全整治。全面开展陶瓷、铸造、机械、铝加工和有限空间、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9. 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紧盯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高压专变用电设备、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乘客电梯、提升机、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登记和检验使用、无维保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充装等行为。

10. 深化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

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加强对玻璃栈桥、滑梯、攀岩、高空气球、滑翔伞等高风险旅游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踩踏、高坠、翻车等事故发生。

11. 深化学生校园安全整治。聚焦防溺水、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学校建筑安全、火灾防控等专项整治。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常态化做好校舍、教室、礼堂、食堂、围墙等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12. 深化城市运行安全整治。加强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城市道路、地下商场、桥梁、公共交通站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道管网及地面窨井盖和路边的枯老树木、围墙、广告招牌等专项治理,加强垃圾填埋场、渣土车等安全监管,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3. 深化农林水利安全整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库大坝、骨干山平塘、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突出涉及沼气池、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查处农业机械违章载人、农用车违法接送学生、非法改装等行为。加强农资农药市场安全防范。做好国有林场、木材采伐、林产品加工等安全风险防范。

持续抓好能源、电力、民爆、生态环境、商贸服务、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等重点方面的集中治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4.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实施差别化政策,严格产业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未达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不能许可和开工,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因弄虚作假导致企业“带病闯关”形成源头隐患。

15.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宣贯,提高企业员工识别判定与处置化解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专家诊查、行业互查、企业自查、曝光问题“三查一曝光”举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全覆盖排查、“零放过”整改,做到风险有效管控。

16. 加强隐患闭环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等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全面推广运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汇总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

17. 强化打非治违。健全“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镇(街道)“打非”主体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常态化拉网排查,筑牢群众防线,强化全链条管控,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警示曝光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责任倒查等措施,强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开展“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一月一评选,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形成震慑。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以及监管执法人员和违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败问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18. 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行监管执法月度排名。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计划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企业安全风险高、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深入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确保高危行业企业监管执法覆盖率100%,确保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加强“行刑衔接”,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2024年底前,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经常性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

19. 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规范执法行为和安全检查行为,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开展1轮全覆盖专题培训,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2024年底前,在全市统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20.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全面强化镇(街道)应急办实体化组建运行,综合统筹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明确镇(街道)以及经开区内部有关工作机构及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加强镇(街道)“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21.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落实“双重预防”“一会三卡”等制度覆盖率达100%。切实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积极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22. 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动选树一批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五)加快科技兴安成果转化

23.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应用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用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广运用粉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突出城市运行安全防范,聚焦建筑施工与在建工程、消防、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活动、文化旅游场所、城市内涝、园区企业等领域,加强源头防范、分级管控风险、全面整治隐患、提升应急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4. 推广运用先进装备。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推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火灾防控、消防救援、“两客一危” 等行业领域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5. 加强安全工程治理。大力推进安全设施补短板,完成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 示范工程,继续推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生命安全通道打通、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等工程治理行动。建设并应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综合应用系统,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六)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26. 集中开展安全培训。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关键少数”的第一责任。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陶瓷建材、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其他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组织对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培训。

27. 落实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28. 强化高危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执法检查,依托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

29.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质量。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机制,实行动态调整退出,提升整体能力水平。持续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推动企业全员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

30. 提升从业人员应急疏散能力。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

(八)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31. 加强全民宣教。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加快建设一批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32. 加强警示教育。制作播放安全警示片,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主动研判,精准辨识安全风险,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在市级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定期讲解安全知识、推介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

33. 加强举报奖励。推动各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及时发现、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34.加强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和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深化“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市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召集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与实施安全守底行动工作专班合署,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市安委办日常工作的副职兼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工作。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1次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建立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市安委办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安委办和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建议函、提示函、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市、镇(街道)两级专班要落实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分行业分专题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坚持“挂图作战”,限期销号,对标对表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上汇报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整合现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四)强化依法治安。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结合实际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安委会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市安委办将统筹加强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的动态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落实《株洲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办法(试行)》要求,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推进缓慢的,严肃追究责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安委办)联系人:文双双;联系电话:23232275;邮箱:llsaw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