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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访问量:次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1357
-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3-20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状 态:
醴办〔2024〕5号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
《醴陵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醴陵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7·11”较大非法生产事故等教训,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黄牌警告”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株洲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24年在全市持续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省委省人民政府对醴陵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黄牌警告”整改为抓手,纵深推进“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举措,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真查实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实现“三坚决三确保”任务目标,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相关工作跻身全省株洲市先进行列,为醴陵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树牢安全理念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安全轮训,着力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知重负重、知险排险,在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安全监管
1. 开展隐患清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商场、超市、影院、KTV、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确保100%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其中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按月度实行监管执法排名。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计划执法,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解剖式”执法、集中执法和“线上+线下”执法,确保高危企业监管执法覆盖率10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力“打非治违”。健全“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镇(街道)“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矿山非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火工品违规储存运输、客车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曝光、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等,强力打击黑色产业链、整治执法宽松软,形成震慑。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违法企业“猫鼠一家”等腐败问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专项整治
1. 烟花爆竹。坚决整治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分包转包、“四超两改”等顽瘴痼疾。确保批发企业“六严禁”落实率100%,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落实率100%、“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持续推进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实现生产企业对标改造率100%、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交通安全。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电动车、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和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故多发的国省县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和铁路沿线隐患治理。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事务中心、市农机事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筑施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人防工程、桥梁、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塔吊、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事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非煤矿山。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采空区隐患治理。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关闭废弃矿硐排查整治。推进非煤矿山“解剖式”执法,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推动防范措施落实。正常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100%配备五职矿长,没有条件配备的必须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加快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盯紧看牢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岗位培训,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60%。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100%。(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工贸行业。推动陶瓷、钢铁、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各镇(街道)监管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城镇燃气。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治率100%。持续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深入推进、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地下商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储、公共娱乐、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城中村、群租房、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突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物等隐患专项治理。(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特种设备。突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高压专变用电设备、气瓶、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及管道、土制加热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乘客电梯、提升机、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登记和检验使用、无维保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充装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文化旅游。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加强对玻璃栈桥、滑梯、攀岩、高空气球、滑翔伞等高风险旅游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踩踏、高坠、翻车等事故发生。(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学生安全。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学校建筑安全、火灾防控等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做好校舍、教室、礼堂、食堂、围墙等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市教育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危险废物及辐射。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辐射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能源安全。加强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监管,杜绝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油气管道损坏事故。(市发改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醴陵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城市安全。加大城市建设以及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站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道管网及地面窨井盖和路边的枯老树木、围墙、广告招牌等隐患排查,加强垃圾填埋场、渣土车等安全监管,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农林水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库大坝、骨干山平塘、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突出涉及沼气池、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查处农业机械违章载人、农用车违法接送学生、非法改装等行为。加强农资农药市场安全防范。做好国有林场、木材采伐、林产品加工等安全风险防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农机事务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方面:确保遇涉及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地段和交通干线安全;在汛期遇超警戒和保证水位时,保证城市、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森林防灭火方面: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林长制落实,确保各级林长、护林员等到岗到位,加大防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应急值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网醴陵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其他行业领域。民爆、商务、医院、养老院、电力、畜牧、食品药品、仓储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本质安全
1.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企业准入关,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许可和开工。承接区域产业转移的,要根据规划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严禁淘汰落后产能落户,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强化外包队伍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安责险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科技兴安。用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广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火灾防控、消防救援、“两客一危一货”等行业领域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夯实基层基础。按规定落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关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监管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镇(街道)明确由人大主席或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并依法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职责,经开区应当依法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面推广镇(街道)应急消防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经开区、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筑牢人民防线。加强安全宣传引导,以安全宣传“五进”为契机,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通过“23558962”“12345”“12350”“23225040”“23232121”等方式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发群治的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责任体系
1.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及时更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考核巡查等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落实醴陵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尽职履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合力。按照“业务相近”要求,出台并明确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主责部门,厘清职责边界,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危企业“一会三卡”覆盖率100%。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教育培训率达100%,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各种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和途径。(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严肃追责问责。综合运用巡查考核等举措,对整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强化安全生产“预否决”、黄牌警告、事前问责等制度运用,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事责任等断然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落实。同时,组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安委办主任任副召集人,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紧扣工作重点,细化举措方案,责任明确到人,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清单,分类予以处置,特别是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以及各类违法行为要做到紧盯不放、依法治理。工作专班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分行业分专题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坚持“挂图作战”,对标对表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三)强化督导问责。建立市级领导分片联点镇(街道)工作机制,带队督导检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力量下沉,加强监督检查。市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动态督导和过程监督,加强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动态督导。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组成暗访督查组进行抽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每周报送工作简报信息,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动态更新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进度,每季度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小结,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情况。同时,每月20日前汇总统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推进情况并上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对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联系人:文双双;联系电话:23232275;邮箱:llsaw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