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市计划生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株洲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有关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
(二)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检查、评估的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工作,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核查、督办、处理。
(四)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科学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指导实施;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与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督促与管理。
(五)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六)编制上级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七)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股室名称 电话
办公室 3282310
计划统计股 3283735
财务审计股 3280078
法规信访股 3280117 3286122
宣传教育股 3280056
技术服务站 3281821
避孕药具管理站 3280826
计划生育协会 32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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