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建设事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城乡建设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监督和执行。
(二)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监理、招标投标、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行业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市场规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活动各相关单位的资格、资质审查和监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对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以及城市燃气燃具经营秩序和安全的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建设资金管理。
(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负责对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资质的审批和监管。
(六)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建设市场准入的监督工作,参与住宅小区建设的规划和综合验收。
(七)负责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组织小城镇建设试点,指导村镇综合开发;负责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费用计划。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单位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监管。
(九)负责建设档案管理;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运用;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训。
(十)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有关的资金;审核、审计市政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能,市建设局设7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情况综合、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驾协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务、思想政治、职工培训、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三)城建股
负责城市建设心脏城市经营开发;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编制城市维护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建口的统计工作。
(四)建工股(加挂安监站的牌子)
负责全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施工行业的管理;负责勘察建设设计市场管理;负责全市建设业企业、房产开发企业以及市政施工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初审、申报与年检工作;负责进出本市施工和勘测设计单位的验证、注册和审批手续;负责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和技术规范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建筑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筑业的统计工作。
(五)计划财务审计股
负责定期报送省、地市财务报表;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财务审计和建筑企业劳保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六)集镇股(加挂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制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审查、修改村镇总体规划,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抓好村镇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抓好试点村镇的经验总结和交流;负责村镇建筑工匠发证的资质审查;安排下达村镇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负责集镇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村镇统计工作。
(七)法规股
负责对建筑系统各单位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政处罚建议进行书面审查,并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上报和下达处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协助建设系统各单位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协调部门关系。
办公室电话:323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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