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醴陵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资料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木;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三)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四) 负责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花卉的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
(五) 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政策。
(六) 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七) 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八) 指导林业公安、林业检察、林业审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案件。
(九) 开展林业宣传,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林业基层单位的业务工作。
(十) 负责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局办公室电话:3282203
森林防火值班室电话:32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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