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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访问量:次 作者:市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10152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3-09-14
- 有 效 期 :2028-09-12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醴政办发〔2023〕4号
- 公开部门:市政府办
- 状 态:
LLDR—2023—01002
醴政办发〔2023〕4号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驻醴有关单位:
《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系列部署,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坚定“中医药强市”战略目标,发挥我市中医药文化优势,突显“四新”特色,构建“三推进、一推广”的中医药综合改革新格局,实现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需求,为健康醴陵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圆满完成我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醴陵市龙艾麒艾草种植非遗示范基地中医药文旅康养新业态,中医药服务下沉镇村(社区)新网络,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道地药材产销新品种”的“四新”特色落地生效,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醴陵经验”,打造综合改革的“醴陵模式”。中医药发展整体水平居株洲市领先,成为株洲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和相关机制改革。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政策措施,充分听取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考核内容。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性基金领投作用,带动民营投资机构服务中医药产业,引导商业保险、金融产品助推中医药发展。
深化中医药医疗保障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支持市中医院省级医保试点单位相关工作。将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纳入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及其紧密型医共体组成机构的医保资金指标份额;合理增加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治未病”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试行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治疗率、中药使用率的医保鼓励政策。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提高中医药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依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中药制剂实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推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推行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合理上调中医传承价值高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管理办法;实行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付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完善市、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以市中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和公共卫生等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院老年病科、心病科、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中医男科、肺病科、妇产科、针灸科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院建设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支持市中医院建设辐射湘东赣西的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中医院为龙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或专科联盟,构建中医药服务下沉村(社区)新网络。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民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实现中医药科室设置全覆盖;市中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及康复科。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办好“基层惠民”行动民生实事,开展“中医馆进基层”项目,100%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且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不得低于10种,中医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以上,普及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村级“中医阁”建设,至少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且能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6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积极开办中医特色诊疗室,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支持市中医院国医馆、王仙镇卫生院中医馆等中医馆创建“旗舰中医馆”。市卫健局牵头,全市县域医疗机构推行“三智三联”(智慧管理,政策联动;智慧诊疗,上下联通;智慧药房,医药联合)基层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支持有中医药专科特色优势的镇卫生院创建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培育肝病、痔瘘、皮病等中医专病专科。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开展名老中医经验方整理。开展“适宜技术进基层”项目,市中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大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到2024年确保通过国家级复审。鼓励市中医院与中药企业合作,试行县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集中配制。
探索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开设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为中医药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终生学习提供有效途径。采取订单定向、本土化人才培养、“西学中”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措施,力争到2025年,中医医疗机构非中医类专业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综合医院达到50%以上。争取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2—3名中医药人员,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服务、有设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体验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室建设,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中西医多学科协同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应用8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推动健全“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用”的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治工作机制。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深度接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加强市中医院急诊科、重症监护室(ICU)、呼吸内科、感染科等科室的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相关医疗机构)
(三)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文化优势,培育醴陵市龙艾麒艾草种植非遗示范基地中医药文旅康养基地,建设醴陵市龙艾麒艾草种植非遗示范基地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带动药材种植业发展。建设枫溪谷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支持湖南龙艾麒艾草制品有限公司、湖南省新金富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醴陵市洪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中药材特色产业,鼓励艾草、瓜蒌子、菊花、金银花等醴陵市中医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按照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广醴陵市中医药文化
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与传播,建设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队伍,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医院、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将中医药养生知识融入市民健康教育,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将市中医院的中医药科普基地打造成全市中医药文化推广体验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播的窗口。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将中医药理念与知识融入疫病防控教育全过程。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浓厚社会氛围。力争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镇街)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0月)。拟制定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路径和措施。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启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等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以项目建设为主线,2023年10月底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2023年底,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1月)。加强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评估总结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改进相关政策和措施。2025年底,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宣传推广“醴陵经验”和“醴陵模式”。
四、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健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建设醴陵市中医药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卫健局负责整体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市委编办负责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配合市卫健局做好中医医疗资源的统筹和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市财政局负责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市医保局负责研究制定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市教育局负责支持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培养中医药人才。市科工信局负责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申报中医药科研重大专项。市科工信局、市金融办负责加大对我市重点中药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力度。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林业局负责制定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医药产业发展。市文旅广体局负责将中医药文化纳入全市文化及其产业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中医药健康产业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其他相关单位根据相关职责和任务清单,落实各项具体改革措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卫健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督导考核。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深度解读,向社会准确传递我市中医药改革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汇聚中医药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中医药广告审批,切实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维护中医药良好形象。
附件: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分类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一、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 市卫健局 | / | ||
2 | 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 | 市卫健局 | 市委编办 | |||
3 | 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性基金领投作用,带动民营投资机构服务中医药产业,引导商业保险、金融产品助推中医药发展。 | 市财政局 | 市卫健局 | |||
4 | 支持市中医院省级医保试点单位相关工作。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局 | |||
5 | 深化中医药医疗保障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局 | |||
6 |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 支持市中医院老年病科、心病科、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中医男科、肺病科、妇产科、针灸科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7 | 支持市中医院建设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8 | 完善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服务下沉村(社区)新网络。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9 | 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0 | 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民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实现中医药科室设置全覆盖。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1 | 建立中医“治未病”科及康复科。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12 |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 开展“中医馆进基层”项目。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3 | 设置“中医阁”。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4 | 创建“旗舰中医馆”。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5 | 推行“三智三联”基层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 市卫健局 | 市科工信局、相关医疗机构 | |||
16 | 探索创建二级中医专科医院。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7 | 培育中医专病专科。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18 | 开展名老中医经验方整理。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19 | 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20 |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21 | 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22 | 试行县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集中配制。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健局、市中医院 | |||
23 | 力争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2-3名中医药人员。 | 市卫健局 | / | |||
24 | 定向培养、本土化培养中医药人才,落实“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措施。 | 市卫健局 | 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 |||
25 | 探索建设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26 |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 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27 | 创新中西医多学科协同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应用8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28 | 支持市中医院建设辐射湘东赣西的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29 | 推动健全“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用”的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治工作机制。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30 | 全面启动“西学中”重大人才培养专项。 | 市卫健局 | 相关医疗机构 | |||
31 | 三、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 建设中医药文旅康养基地,力争打造1中医药文旅精品线路。 | 市文旅广体局 | 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 ||
32 | 鼓励道地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科工信局 | |||
33 | 建设道地中药材基地及康养基地。 | 市卫健局 | 市文旅广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市林业局 | |||
34 | 四、推广中医药文化 | 持续推广中医药文化“四进”工程。 | 市卫健局 | 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各镇街 | ||
35 | 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建设。 | 市卫健局 | 市中医院 | |||
文 号 | 醴政办发〔2023〕4号 | 责任部门 |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 | 生效日期 | 2023.9.12 |
索 引 号 | 信息来源 | 醴陵市司法局 | 失效日期 | 2028.9.12 | |
主 题 词 |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醴陵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 统一编号 | LLDR—2023—01002
|
政策解读:http://www.liling.gov.cn/c1049/20230914/i2094027.html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