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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醴陵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6 作者: 来源: 字体[ ]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醴陵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对此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强化应急准备,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株洲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文件依据

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湘食安委20216

株洲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株政办发20215

文件的主要内容

醴陵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本预案主要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予以明确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食安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包括市指挥部职责、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设立专家组,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应急处置。

监测预警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根据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级预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级和级预警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及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发布。

)信息报告与评估

包括信息报告制度、事故信息来源、报告主体和时限、报告方式和内容、事故研判。对疑似一般(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其中,疑似较大(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事发后2小时内分别报告至省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由教育部门同时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按照初报事故要素、续报事故详情、终报事故结果的原则分步骤分重点进行。

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初判事故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综合研判后确定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由相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制定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调查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法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应急保障

包括应急队伍保障物资经费保障社会动员应急演练科普宣教奖惩等。


原文:http://www.liling.gov.cn/c1046/20220826/i1920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