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醴陵经开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清单》及《醴陵经开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留清单》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2024〕38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现就经开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及保留事项清单制定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一)贯彻深化改革要求。市委、市政府自2012年起,先后于2015年、2019年对经开区行政审批权限进行三次系统性优化调整。经系统梳理以及实际运用,现行行政审批体系保留原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承担的核心审批事项42项,涵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等项目建设关键环节,通过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实施全流程服务,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时效提升40%以上。
(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当前园区承载项目投资规模突破200亿元,需建立权责明晰的审批监管体系。通过“两张清单”制度实现行政审批“瘦身强体”,既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优势,又避免非核心事务稀释管理效能。
(三)聚焦主责主业要求。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原则,剥离(醴发〔2019〕12号)文件中下放的62项与产业发展关联度不足或低频办理事项,推动资源配置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核心职能倾斜。
二、文件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2024〕38号)
三、主要内容
保留清单(45项)。规划建设领域:保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42项,新增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登记备案事项,构建“用地—规划—施工—验收”全链条审批体系。监管服务领域:新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2项事中事后监管权限。
剥离清单(62项)。民生服务类:投资管理、社会保障等24项移交市发改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行政执法类: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等38项移交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原文链接:http://www.liling.gov.cn/c1046/20250905/i2421950.html